第二百二十四章 韦弗式手枪射击 (第2/2页)
夏尔之所以选择室内靶场,是因为担心糟糕的枪法会有损夏尔的光辉形像。
人的名树的影,背着一个名声就没那么自在了。
“手臂自然下垂,目视准星!”多米尼克站在夏尔身后看了看,然后下令:“开火!”
“砰!”依旧没能上靶。
二十米居然没能上靶?
多米尼克发现问题所在:“上校,您扣扳机时尽量保持力度平稳,否则击发那一刻容易摇晃。”
“明白。”夏尔回答。
不过这不怪夏尔,扳机有点沉。
这是转轮手枪的特点,它扣动扳机不只要带动击锤,还要带动转轮转动,因此扳机行程长力度重,这对夏尔这个未成年人不怎么友好。
再次为转轮手枪装上子弹,夏尔脑海里闪过一个画面:电影里常看到警察双手抱枪射击,那是不是会更适合自己?
想着,夏尔左手搭上右手稳住枪身,对着靶子接连扣动扳机。
“砰砰,砰!”
找到感觉了,有两发子弹上靶。
接着又“砰砰”几枪把剩下的子弹打完,三发都上靶,还有一发命中靶心。
夏尔感觉这种快速射击有一种连贯性,前一发打偏或打歪了,下意识的进行微调,只要不是像机枪一样疯狂的扣动扳机乱打一气,就一种掌控住节奏的感觉。
站在一旁的多米尼克颇为惊讶,过了好一会儿他才吃惊的说:“为什么,上校……您为什么会用这样的射击方式?”
“有什么问题吗?”夏尔问,他还以为是姿势不对。
“不不,没有问题。”多米尼克回答:“只是,这种方式……很新颖,我从未见过这种射击姿势,这是您自创的?”
于是夏尔就明白了,这时代还没有这种双手抱枪的射击方式,用的全都是单手握枪的据枪射击,像西部牛仔一样。
(注:双手抱枪的“韦弗式手枪射击”于1959年出现,美国加州一位警长为了赢得一场射击比赛自创了这种射击姿势,结果吊打一众命中靠信仰的人。)
“算,是吧!”夏尔有些心虚,他补了一句:“不过是,灵机一动。”
多米尼克艰难的咽了下口水,望向夏尔的眼神闪着异样的光芒。
他是名试枪员,他一辈子都在与枪打交道,因此一看就知道这种射击姿势有暴露面积小、定位速度快、稳定性好、指向性好等特点。
这尤其适用于战场,战场需要的就是快,快往往意味着生存。
而这,居然被夏尔无意间发明出来?
他到现在为止才练了半个多小时,之前甚至没开过枪!
可叹的是,多米尼克这么多年来都没想过改变一下,他总是按照标准的射击姿势来,一遍又一遍周而复始……
多米尼克有些不明白,这是自己太傻了,还是夏尔太聪明?
(上图为韦弗在比赛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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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章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