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十四章 挖棒槌 (第1/2页)
转眼又是秋天,举目四顾,漫山遍野皆是红黄绿褐紫各色,又是那溪水渐瘦山显五色的季节。
这时也正是那参籽成熟的季节,霍小山此时正在湖边不远处的椴树林荫下挖棒槌。
霍小山此时已经十五岁了,在这看似寻常的两年里,个子却已经长了起来,不再是一副小孩的模样,已经是一个翩翩野少年了。
之所以说他是野少年,且看他这身打扮。
脚上穿的是纯天然的如假包换的鹿皮鞋(原来穿的老把头给做的兀拉鞋已经小的不能穿了),那鞋是铁刺藜扎的眼然后用自己搓的麻绳串在一起的。
上身裸露着,不再是那孩子般的小身板,无论是胸肌还是肱二头肌三头肌,无论是三角肌还是那有形有状的六块腹肌,虽不夸张却都结实含蓄。
腰间缠的了一大块鹿皮,就象少女穿的短裙,而那鹿皮竟然还是梅花鹿的,带着那点点的梅花,鹿皮下是颀长健壮的大腿和结实略细的小腿。
霍小山的头发很长了,只是在刘海的地方被他自己用刀割过,防止遮住眼睛,一头乌黑的头发在阳光下闪着健康的光泽。
霍小山现在这副样子他也是没有办法,原来的衣服虽然刮的不成样子,但他还是保存着,刮成条的被他驯鹰时当绳子用了,那大块的布此时倒也有了用场,正好可以用来包裹挖到的棒槌。
小狍子在他不远的地方吃着树木的嫩叶,而那只海东青则落在它的脊背上一副怡然自得的样子。
霍小山的驯鹰计划进展顺利,那海东青很听从自己的召唤,只是每次从天上飞回是并不落在霍小山的手臂上,却总是落在小狍子的背脊上。
对于这种驯化结果霍小山也只能哭笑不得,自己原本想象中的“左牵黄,右擎苍,会挽雕弓如满月,西北望,射天狼”的情景并没有出现。
反而那小狍子变得嚣张起来,原本一副兽见可欺的咩咩羊的模样,脊背上却站着一只神俊凶猛的海东青,显得威风无比,别说那野兔、松鸭、山鸡之类的食草动物见了这们就逃之夭夭,就是那山林里的狼见到它们这副奇异的组合也只能敬而远之,所谓的狐假虎威,盖莫过如是也。
霍小山来天坑的第一个夏天忙着练武也就未曾想起挖棒槌的事,而现在武功既已大成,又或许是自身有那雪猿气息的缘故,那天坑内的狼见了他就象见了瘟神一样避之不及,那天坑之内就成了他自家的后花园。
而现在眼见那海东青伤势已经尽复,脱困已经有希望,霍小山当然高兴,天坑中自有宝贝,以后说不定什么时候能再回来,原来就在那山野里疯惯了的他自然故态萌发,所以他就着那好心情也就想起了去挖棒槌。
只是他并不识得夏天的棒槌,但当棒槌结出红彤彤的参籽来他就认得了。
于是,大清早在露水尚未全部散尽的时候,霍小山便满山遍野地闲逛淘宝了。
他一上午都兴致勃勃地在草地上专找那结着红彤彤的小果子的植物,却没有发现,倒是采了些野花扎成一束系在了小狍子的鹿角上,那海东青这回鹿角上挂的并不是肉,不满地叫了一声,霍小山也不理会。
就在霍小山没有找到棒槌意兴柬珊地往回走的时候,却在离自己住处不远的椴树林中发现了目标,正是“众里寻她千百度,蓦然回首,那人却在灯火柬珊处”。
东北所说的棒槌就是人参。人参性热不畏寒冷本是大补之物,偏又生长在东北极寒之地,这也正应了阴阳相克相生之理,如果人参同样种到关内那便药效大失,比萝卜也强不了多少。
人参对生长环境要求极高,旱了不行,涝了也不行,多生长在东北椴树林荫之下背阴坡的地方。
“三桠五叶,背阳向阴,欲来求我,椴树相寻”这句民谚正是那人参生存环境的真实写照。
霍小山抽出雁翎刀蹲在那人参旁仔细打量着,这株人参结出的很大一嘟噜的红籽,晶莹透亮如同玛瑙一般,煞是喜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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