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十七章 要报官? (第1/2页)
“这凉皮的配方我们也不知道,我们只是从别人手里进来的货,这样以后每街给50文钱保护费好吧。”还躲在桌底下的李清风低头翁声弱气的说道。
其实心里是打算先给钱拖一下时间,等自己回家缓缓以后,打算回头在找机会帮这帮人灭了。
“你当我们傻呀,回头你摊子不开了,我们到哪里去找你呢?”混混老大不满的说道。
“不会的,我们就住前面的客栈,这两天就不出摊了,我要养养伤这两天,各位大哥这两天钱是一样交的,这些钱给你拿去喝酒。”李清风说着把一把钱币放在混混老大手里大概有两三百文钱。
混混老大掂了掂手里的钱币,没有理李清风而是向小混混们叫了声:“我们走。”直接带着几个跟班走了,应该是同意李清风的说话了。
李清风扫了一眼看混混们是真走了,然后就看看周围的摊子老板的眼色。还真有两个幸灾乐祸的,其余人有惋惜,有莫不关己看热闹的。
多留意了下那两个幸灾乐祸的,一个卖糖果干货,另一个是卖水果糕点。
简单收拾了一下,李清风先帮二丫送回客栈后。也没有整理伤,就拖着受伤的身体直接去往官府衙门报案。
到了乡衙门口,看到旁边有个击鼓鸣冤的鸣冤鼓,李清风上前准备敲击鼓。结果才走到鼓旁边,还没拿起鼓锤,站在另一边,大门口的衙役就走过来问李清风做什么。
“当然是击鼓鸣冤告状了。”李清风不明所以的说到很奇怪,衙役怎么会问这样的问题来,来这乡衙肯定是告状的,还能有别的事吗?
“你可要想清楚了,鸣冤鼓一敲没有功名的普通百姓是要先被打十大板才可以说事情,你真的要敲吗?”一旁的衙役灾乐祸的提醒道。
“怎么还有这事?是谁规定的?”李清风大惊的问道。
“大梁所有的衙门都这样,不然普通百姓一点鸡毛蒜皮的小事都找官府来告状,官家那来的时间处理这么多鸡毛蒜皮的小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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