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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九章 地精女王

  第二十九章 地精女王 (第1/2页)
  
  “连河水都是战争的味道。”
  
  划船的奥利克嘀咕道:“你瞧,顺流飘下这么多死人,恐怕我们以后喝的热汤都会是死苍蝇的味儿,阁下,这样的汤你会喝吗?”
  
  “只要吃不死人,管饱就行,谁还在乎那么多。”站在船头的布莱恩迎着略带寒意的微风,随意地回了一句。
  
  他看到奥利克正在用船桨捞飘过来的尸体。
  
  这种情况在近两个小时的赶路过程中,他早就习以为常了。
  
  从尸体的浸泡程度可以看出,这是一具刚死去不久的玫瑰军士兵,一支箭穿透了他的右臂,另一只箭射进胸膛,不过最致命的却是头颅与地面的磕碰。
  
  尽管被水泡了一段时间,但被打捞上来后,头顶的鲜血还在不断渗出,看起来黏黏的,像是猩红的浆糊,其中还有片片碎骨。
  
  “诸神慈悲,你可千万不要怪罪于我,我需要你的衣服和鞋子,毕竟还有很多可怜的孩子正被爬满跳蚤的破布折磨着。”
  
  奥利克蹲在尸体旁,祷告一番,便轻车熟路地将他的衣服、皮带、裤子全部脱掉,丢入船舱里,当褪下他的一双皮靴时,布莱恩看到尸体的脚裸处有明显的勒痕。
  
  这让他意识到,对方很有可能是先后被射中两箭,然后在慌乱中从坐骑上摔落下来,一只脚刚好被缠在马镫里,在马儿惊慌的奔跑中,头颅遭受到了致命一击。
  
  不过,从那两支制作工艺简陋的箭矢可以发现,送这具尸体上路的,看起来并不像是精灵所为。
  
  因为精灵追求完美的强迫症,使他们不可能、也不屑使用这么粗糙的箭支。
  
  而且,在战斗结束之后,他们的箭支通常都会回收。
  
  装备搜刮完毕,奥利克将赤条条的尸体重新丢入河水中,拿起船桨,又开始自言自语的嘀咕道:
  
  “整个世界都颠倒失序了,玫瑰军和来自龙首港的佣兵是被派去对付精灵的,到头来却连平民都不放过,而薄暮之森的精灵反倒成了平民最不用担心的敌人,甚至身为精灵族的卡洛特大人还自发地成立了‘麻雀党’,去拯救我们这些无家可归之人。”
  
  “这么说你们‘麻雀党’的人一定很多。”布莱恩察觉到小船正在向岸边驶去,他不由望向对岸。
  
  出现在他视线内的,尽是毁坏的农田和庄园,死去的果树独孤地站在旷野,好似射手的靶子。
  
  “没错,日子一天天过去,我们的人却在不断增加,因为我们每损失一人,就会出现更多人顶替他的位置,有些是骑士或侍从,出身贵族世家,但多数是最底层的平民,包括农民、酒馆老板、仆人、鞋匠,甚至还有苦修士和神棍。形形色色的男人、女人、孩子、狗……”
  
  奥利克一边说着,一边将小船驶向垂着柳枝的河岸。
  
  随后钻进浓密的柳枝丛里内,将船隐藏在一支溪流的灌木里。
  
  他们从小船上走出来,在奥利克的带领下,继续前行。
  
  不一会儿功夫,布莱恩的视线内出现一座小镇。
  
  虽然他抬头望到山丘上的城堡顶端,仍然飞扬着一面绣着玫瑰花的旗帜,但市镇本身的墙垒已毁,大门被硬物砸开,大半房屋和商店遭到焚烧洗劫。
  
  里面没有活物,唯有几只‘和谐相处’的狗头人和地精在游荡,听到两人的脚步声,像受惊的兔子,逃窜无踪。
  
  “这是金塘镇,镇里有一个专门用来饲养小鱼的泉水塘,用池塘里的鱼熬出来的鱼汤非常鲜美,传说一碗鱼汤比一枚金币还贵。”奥利克望着破败的废墟,一边走,一边向布莱恩介绍道:
  
  “但是在我看来,就是徒有虚名,我以前喝过一次,就是用小龙虾、蛤蜊壳、两三块鱼肉和土豆放在一起熬出来的,喝起来带着腥味儿,肉吃起来又老又柴,一点都不鲜美,我去后厨看了一下才知道,这些水产全部在一个大锅里不知熬了多久,连我这种半吊子的厨师都知道,鱼不可能经得起这样熬。
  
  如今,小镇的泉水塘里塞满了腐烂的尸体,池水成了又黑又灰又绿的混沌泥汤,这下看起来就真的跟大锅熬的鱼汤没什么两样了,要我说啊,以后来客人的话,直接去泉水塘里取现成的就可以了。”
  
  “这个小镇是怎么变成这样的?”布莱恩警惕地环顾四周,正如对方所说,他的确看到一个塞满腐烂尸体的池塘,还真有点像一大碗鱼汤。
  
  不过,散发的味道却是令人作呕的恶臭。
  
  “这是马赛大人的领地,薄暮森林的精灵跟玫瑰军爆发冲突就是从这里开始的。”奥利克说道:
  
  “一百多名精灵游侠潜入小镇,趁着夜色,杀死了镇子里所有的卫兵,包括马赛大人,然后第二天,几个食人魔领着一群地精和狗头人冲了进来,配合的还真默契。”
  
  就在这时,布莱恩突然停下脚步,警惕地望向一处烧毁殆尽的农舍和野草与玫瑰疯长的花园。
  
  “你听见了吗?”布莱恩若有所思地望着视线内的一堵半人高的断墙,“后面有东西。”
  
  “地精还是狗头人?”奥利克跟他对视一眼,会意地点了点头,“这种小东西比路边的野狗还多,理它干什么。”
  
  “说不定是一头野猪。”布莱恩用不太确定的语气说道。
  
  “如果是野猪那就太棒了。”奥利克配合道:“野猪身上的肉可是非常多的,特别是在深秋,还会有许多脂肪,烤着吃的话肯定很好吃。”
  
  “那我们就悄悄接近,把它抓住。”布莱恩提议。
  
  “我也是这么想的。”奥利克故意用跃跃欲试的语气说道。
  
  “小心点,不要下手太重,万一后面是个怀抱婴儿的可怜女子,把她误伤就比较麻烦了。”布莱恩又接了一句,他大概已经猜出躲在后面的是什么人了。
  
  “应该不是,像我这么英俊的男人,真是抱着婴儿的可怜女子,肯定会跟我们见面,并深深地爱上我的,只有歹徒才会偷偷摸摸地藏起来。”奥利克自恋的说道。
  
  “那还费什么话,直接把墙砸到就完事了。”布莱恩故意将语调提高了几分。
  
  “站住!”
  
  就在两人准备动手的时候,一道敏捷的灰色身影主动跳了出来,亮出自己的短剑。
  
  这是一只地精,小脸比普通地精相比,颇为精致干净,穿着与体型相符的灰暗皮革外套,手持一柄短剑,腰间别了一圈各种动物的獠牙,背着一把伐木工的手斧。
  
  “你瞧,我看到什么了,一只会说大陆通用语的小地精,竟然还想要打劫我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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