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六百二十九章:主与仆 (第2/2页)
直至叶书的背影完全消失在了墨林之间,林征这才收回目光,转目看向百里安,满身的尖刺与恶意瞬间收拾了个干净,他朝百里安笑了笑,道:“兄弟也是太玄弟子吧?这么晚了,地脉阴寒之气极重,要不要喝一杯?”
百里安道:“方才在洞内,小侯爷同那些道友们还未喝够吗?”
“道友?”林征嗤笑一声,言语格外不屑:“一群阿谀奉承之徒罢了。”
百里安神情诧异。
林征随着方才叶书坐过的石头坐下,道:“他们皆是为魔族所虏获的战利品,投身与战奴营中,被剥夺尊严与为人的权利,当他们佩戴那项圈像狗一样偷生被魔圈养的那一刻起,他们便不是我的道友了。”
百里安神补刀地来了一句:“我想小侯爷脖子上的项圈应当也刚摘不久吧?”
林征醉红的面色一僵,随即无奈道:“若非家道中落,我又何必放着贵族少爷的福不享,到这鬼地方来为奴受苦。”
“那么叶书呢?”
“什么?”
“在下认为,叶书与小侯爷口中的阿谀奉承之辈偏差颇大,那不知为何,小侯爷对他似乎更为反感厌恶?”
提及叶书,林征的面色瞬间阴沉了下来,他举起手中的酒坛猛灌了一口,道:“如果你的父亲在外头生了一个私生子并且带入家中养着,你也会对这个人喜欢不起来的。”
私生子?
百里安惊了一下,倒是没有想到竟是因为这个缘故。
林征呵笑一声,眼底有着复杂的情绪在交织摇曳:“可能在阁下眼中,方才我借剑的行为格外霸道不讲道理,是在以势欺人,可说句实在话,我看那把白水剑不顺眼很久了。”
看得出来,林征是真的很讨厌洞里头的那群人,抛开他崇拜敬重的苏靖不论,那两位姑娘的性子比他还要高傲,自然不可能有如此耐心倾听他的烦心事。
如今好不容易得了百里安这个听客,醉意使然下,他便也没有了那么多忌讳。
“白水剑,上阳学宫承道之剑,呵……学宫承道之剑统共就只有两把,除了今日毁去的这把白水剑,在我父亲的遗物里,还有一把黑山剑,呵呵呵,好一个黑山白水。”
“父亲临终前,将黑山剑永封禁室,即便是我连看一眼的资格都没有,但他却把白水剑传给了叶书。”
林征面容说不出的苦涩不甘:“我一个正统侯爵公子,父亲不将剑传给我,却传给他这样一个私生子,你可知府中的客卿下属们都是如何看待我这个小侯爷的?”
所以他宁可亲手毁了那把象征着侯府名誉的剑,也不肯在让叶书手执此剑了。
百里安无法表态,他从未经历过这种豪门恩怨,也不知如何劝慰林征,只好继续保持沉默。
林征将手中那坛子酒喝完,醉得坐都坐不稳了:“我林征只是一介凡人,我也有私心,我只想好好地当一个小侯爷,如若叶书他不是爹爹的私生子,我一定拿他当兄弟看,一定……”
喃喃而坚定的话语不知是在说给别人听的还是谁给自己听的,但百里安感觉得到,白水剑亲手毁在了他的手里头,林征的心比叶书似乎也好过不到哪里去。
最后,林征醉得口齿都不清了,手中空坛子摔落,没有一点形象地歪倒下去,四仰八叉。
酒醉之夜过后,一行队伍收拾整齐,得了剑气化灵的指引,目的明确,整装待发。
百里安随着众人,也正待要上路,这时,身侧脚步声响起,却是醉了一夜的小侯爷林征。
他颇为不好意思地挠了挠头,塞了一根竹棍在百里安的手中:“昨夜我醉得厉害,惹得兄台听我这只醉鬼说了一夜的醉话,兄台眼睛不便,今晨我寻了一根地阴竹做了一把手杖,这地阴竹有着辟邪之效,兄台持有此竹在手,在地脉中行事怕是要方便一些。”
百里安并未拒绝他的好意,颔首笑道:“小侯爷放心,既是醉话,自是记不得心的。”
林征见他这么说,心中这才松了一口气,他哈哈笑道:“我果然还是最喜欢太玄宗的弟子了。”
许是经历了一夜的醉谈,林征对百里安也亲热不少。
虽说他对同行的那些修士们也极为客套有礼,但明眼人却都能够看出来林征对百里安的态度与常人不太一样了。
百里安也是发现此人自来熟的本领当真是与孟子非有得一拼了,但论心智与性格,却又与孟子非大相径庭。
孟子非是个城府极深之人,可谓是长袖善舞,八面玲珑,他若有复杂心事,绝不会叫旁人看出分毫来,他待人,不论是喜欢的还是讨厌的,基本都是一个温和清润的好模样。
比起孟子非,林征反倒没有那么多的心思眼,正如他自己所说,他不过也只是个有私心的凡人,难能坦诚。
百里安与林征渐渐熟识下来后,私底下,林征对于如何盗取龙珠,离开魔界的计划,倒也没有隐瞒,尽数相告与他了。
林征的计划极具取舍之意。
他的打算便是深入龙脉,在战龙剑镇压冥龙的情况下,以秘法夺取龙珠。
届时,失了龙珠的冥龙气息自然会外泄失控。
相传在地脉之中,其实还藏有第六把斩龙剑,只是当年在老魔君封印冥龙的时候,龙珠护心,第六把斩龙剑无法穿透龙珠的防御,遗失在了地脉之中。
他可借着剑气化灵的感应能力,找到与它血脉相连的第六把剑,在取得龙珠的那一瞬间,将第六把剑插进冥龙的心脏里,将它再次镇压。
与此同时,取得龙珠的瞬间,再由一人,吞食一缕冥龙的气息,引入体内,然后将这一人作为制衡魔君的底牌,留在地脉之中。
余下众人,则带着龙珠与魔君谈判,让她打开界门,放他们回归人间。
若不应允,那位吞食了冥龙气息的道友,则将以身殉道,借助冥龙的那缕气息将自身炼化成魔,喂饲地脉之下的亿万凶灵,让之暴走,与整个魔界同归于尽。
这个计划布置得确实周详,林征清楚地把握到了魔君的弱点是什么,也知晓如何将成事的代价降至最低。
只是问题却在于,地脉之中,人人皆是凡人,而且皆是宁可套上项圈也要苟活的凡人。
谁都想带着龙珠光鲜无限地回到人间。
又有谁愿意牺牲自己,来成全别人了呢?
林征给出的答案却是,这些人在人间皆有儿女家人至亲,他们做不到为陌生人牺牲,但是在绝大的利益面前,其中总有人能够愿意为了成全自己的家人而答应完成这个计划的。
可百里安仍旧觉得这个想法并不是万全之策。
人心难测海水难量,在死亡面前,又有几人能够做到慷慨就义?
瞧林征对于自己的计划这般自信满满的模样,百里安隐约地觉得,他心中或许早已经定出来这个人选是谁了。
林征看起来对于那龙珠势在必得,纵然百里安此刻有心规劝他就此停手,怕也是只能无端引来他的反感与猜忌。
百里安最是能够沉心定气了,也不心急,决定见机行事。
毕竟虽然林征计划看似周详,但那冥龙的龙珠,怕也不是那么好轻易到手的。
在剑气化灵的指引下,众人穿过巨大的矿脉山谷,来到一片十里幽潭。
那十里幽潭所见漆黑一片,宛若一片巨大的黑镜沉浮于地面之间,湖水荡漾着清冷的光,偶尔能够捕捉到清浊交错的蜉蝣在水中掠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