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百三十二章乐园 (第1/2页)
乐园。
“乐园”这无疑是一个非常祥和名字,很容易会使人联想到天堂,但这里,这片乐园,这片群岛,却是神之代言者,也就是黑暗神殿的核心聚集地。
当然,这里虽然是黑暗神殿的聚集地点,可这里却并没有几个黑暗神殿的成员存在,算上所有的仆人,这里也仅仅居住着五十余人,当然,这里指的五十余单单是指人类,亡灵恶魔之类没有算在其中。
然而,就是这么一个似乎并不是那么重要的地方,却有着一位法圣的常年守护,他守护的并不是这个地方,而是一个人。
这个人的灵魂,在神之代言者诞生之初就已经存在了,他就是神之代言者的最根本,也可以把这个人理解为“神的代言人”。
当然,除了撒尼尔这个精灵族的异类以外,没有什么生命是能够永恒存在的。更何况这个神的代言人是个人,人的生命再怎么被延续也不可能持续几千年之久,所以,这个人的灵魂不变,肉体却在不断的进行着更新。
仿佛黑暗神殿存在的目的除了信仰就是为了守护这个人。
在乐园群岛中的一座小岛屿上,早晨的阳光静静的倾洒,一切都恬静优雅而淡然惬意。
“博拉涅斯大人。”神之代言者的法圣,阿克什维勒正在恭敬的朝一个小小的身影行礼。
“阿克什维勒爷爷,我早就说过您可以不用这样的。”博拉涅斯正在因为所有人都对自己太过恭敬而感到不满和委屈,小小的他仿佛被孤立了起来。
博拉涅斯?光明之神的名字叫做博拉赫克托,而黑暗之神的名字则叫做涅斯比克拉,也就是说这个才十二三岁的小男孩儿的名字居然直接来源于两位神?!
虽然世界上也有很多的父母为了祝福自己的孩子而以神的名字来命名自己的孩子,例如米库的女儿,碧斯丽德娅就是以美神的名字命名的。
但是光明之神和黑暗之神以及月之神的名字却完全不是同一个概念。
先说光明之神,开什么玩笑?你敢以光明之神的名字来命名自己的儿女?这不就等于在宣称自己是光明之神的父母?虽然美神以及其他神祇的概念也于此相同,但这三位神可是有着一大批一大批的信众,光明圣殿会第一个找上你,然后默不作声的把你的全家都抹去。
然后是黑暗之神,这个世界上的大多数人都认为黑暗之神是不想的象征,而黑暗之神的信徒们更不可能去玷污自己的神,所以这样的状况被完完全全杜绝掉了。
至于月之神,难道你想与所有的精灵为敌吗?虽然有的精灵并不信仰月之神,但守卫月之神的一切已经成为了精灵们的一种习惯。
相信我,如果你敢这么做的话自然祭坛会以最快速度找你理论,如果你们的协商失败的话,那么实力非常恐怖的黑暗精灵和血精灵会在深夜将利刃划过你的脖颈。
那么现在这个状况到底是怎么回事?原因非常简单,这个小男孩就是神之代言者的根本——神的代言人。
“不不不,这个问题我已经为大人您解释过很多遍了,请您不要在纠结于此了。”阿克什维勒摇摇头。
(本章未完,请点击下一页继续阅读)